5pk传奇网络游戏最终用户使用许可协议(上)
5pk传奇网络游戏最终用户使用许可协议(上)
第一部分重要提示
本《网络游戏最终用户使用许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是用户(个人或单一实体,以下或称“用户”)与小闲在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闲在线”、“运营商”)之间有关本网络游戏(即《5pk传奇》,亦应包括该网络游戏之任何修改、更新、全部前期版本及后续版本及其附随的小闲在线下载器等软件,以下简称“网络游戏”)使用的法律协议。
1.协议内容
1.1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重要提示;第二部分权利声明;第三部分必备条款;第四主要条款;第五部分用户守则;
1.2变更内容:
上述内容之全部,小闲在线保留根据运营需要进行更改的权利所有更改、更新后的内容将在小闲在线指定的异议期间结束后立即生效;
1.3新增内容:
小闲在线根据运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发布的其他规则,包括但不限于游戏论坛的论坛守则、行为规范、活动规则、定义解释等其他官方信息。
请注意:鉴于用户使用网络游戏服务之习惯,用户有义务自使用小闲在线服务之日起每月自行主动对本最终用户使用许可协议之全部内容进行重新阅读,鉴于上述约定,用户因自身怠于履行该等义务的,无权以未获知上述内容而对相关条款的法律效力提出异议。
2.小闲在线的义务
2.1法定的小闲在线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用户注意的义务将通过如下方式实现:
在本协议中小闲在线以明确的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下划线、红色标记等合理方式提醒用户注意相关条款(需要强调的是,还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应特别注意任何未明确标记的含有“不承担”、“免责”、“不得”“拒绝”等类似形式用语的条款),这些条款应在中国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地适用于本协议。除非用户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否则无权安装、复制、访问小闲在线相关网站、充值、运行客户端软件或以其它方式使用网络游戏。
2.2法定的小闲在线向用户说明这些条款的义务将通过如下方式实现:
用户如有任何需要说明条款的要求,立即停止安装、使用游戏,并请自条款公布之日起30日内致电023-67775454,否则视为小闲在线已履行说明义务。
3.用户的权利
对以上所述相关条款及本协议任何内容有异议时,用户有权利拒绝点击同意或在任何协议更新、变更、修改后30日内以致电或发送邮件形式向小闲在线表示异议。
用户的以下任一行为将视为用户对协议完全的认可,本用户协议将立即生效并全面地对小闲在线及用户产生法律约束力:(1)在注册、下载、使用等任一环节点击“同意”;(2)以任何可能或已经与网络游戏发生交互的方式使用小闲在线提供的网络游戏产品及服务的;(3)未在协议、规则等更新、变更、修改后30日内以致电或发送邮件形式向小闲在线表示异议的。
4.用户的认可
鉴于小闲在线已依法履行了格式条款制订方的义务,用户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且应当被视为用户已经完全注意并同意了本协议所有条款尤其是提醒用户注意的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用户不应当以小闲在线未对格式条款以合理方式提醒用户注意或未根据用户要求尽到说明义务为理由而声称或要求法院或其它任何第三方机构确认相关条款非法或无效。
5.未成年人注意条款
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审阅和接受本协议。对于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以法定监护人的名义申请注册。未成年人用户应当在合理程度内使用“网络游戏”及进行网络游戏,小闲在线有权依法进行相关限制。
第二部分 权利声明
1.知识产权
本产品及使用说明书均受版权法保护,所有程序及图文内容非经授权方及运营商书面许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全部或局部复制、转载或修改。本产品及包装、手册上的所有相关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画面均归授权方或小闲在线拥有,是属于其各自所有者的财产。
网络游戏之全部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任何计算机代码、游戏角色、游戏角色名称、游戏角色资料信息、故事背景、情节语言、地名设置、任务设计、经济系统、交易系统、生产建设系统、社交系统、对抗功能、角色形象、声音效果、地图道具、动作呈现、团队系统、游戏概念、美术作品、音效、音乐、音像、文档以及游戏客户端和服务器软件)的知识产权归授权方所有,运营方基于授权而依法享有履行本协议之全部权利。
2.游戏账号
网络游戏用户账号的所有权归小闲在线所有,用户注册成功后获得的是网络游戏用户账号的使用权,相应地基于该游戏账号产生并储存于小闲在线数据库的任何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账号数据信息、角色数据信息等)的所有权均属于小闲在线。用户在完全遵守协议的前提下,在正常使用网络游戏的过程中对属于其用户账号的数据信息享有协议规定的使用权。
3. 虚拟物品
网络游戏产品和服务中的虚拟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元宝、金币、黄金、游戏币、虚拟装备、虚拟道具等,由小闲在线享有其所有权,相应地基于该虚拟物品产生并储存于小闲在线数据库的任何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虚拟物品数据信息、等级物品数据信息等)的所有权均属于小闲在线。用户在完全遵守协议的前提下,在正常使用网络游戏的过程中对属于其虚拟物品的数据信息享有协议规定的使用权。
第三部分必备条款
1.账号注册
1.1 用户承诺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小闲在线的用户,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真实、完整、有效,依据法律规定和必备条款约定对所提供的信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 用户以其真实身份注册成为小闲在线用户后,需要修改所提供的个人身份资料信息的,小闲在线应当及时、有效地为其提供该项服务。
2.用户账号使用与保管
2.1 根据必备条款的约定,小闲在线有权审查用户注册所提供的身份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并应积极地采取技术与管理等合理措施保障用户账号的安全、有效;用户有义务妥善保管其账号及密码,并正确、安全地使用其账号及密码。任何一方未尽上述义务导致账号密码遗失、账号被盗等情形而给用户和他人的民事权利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2.2用户对登录后所持账号产生的行为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
2.3 用户发现其账号或密码被他人非法使用或有使用异常的情况的,应及时根据小闲在线公布的处理方式通知小闲在线,并有权通知小闲在线采取措施暂停该账号的登录和使用。
2.4 小闲在线根据用户的通知采取措施暂停用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的,小闲在线应当要求用户提供并核实与其注册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
2.4.1 小闲在线核实用户所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暂停用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
2.4.2 小闲在线违反2.4.1款项的约定,未及时采取措施暂停用户账号的登录和使用,因此而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2.4.3 用户没有提供其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者用户提供的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小闲在线有权拒绝用户上述请求。
2.5 用户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向小闲在线提供与所注册的身份信息相一致的个人有效身份信息时,小闲在线应当为用户提供账号注册人证明、原始注册信息等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并根据需要向有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提供相关证据信息资料。
2.6 用户不慎通过官方充值渠道将虚拟货币误充值到小闲在线尚未开放或已经终止服务的区服时,有权提供相应充值记录申请官方人员核实,若情况属实,用户有权要求小闲在线工作人员在销毁因玩家失误操作产生的虚拟财产后返还用户误充金额。如用户出现其他情况需退款,请详询官方人员。
3.服务的中止与终止
3.1用户有发布违法信息、严重违背社会公德、以及其他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行为,小闲在线应当立即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
3.2用户在接受小闲在线服务时实施不正当行为的,小闲在线有权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该不正当行为的具体情形应当在本协议中有明确约定或属于小闲在线事先明确告知的应被终止服务的禁止性行为,否则,小闲在线不得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
3.3用户提供虚假注册身份信息,或实施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小闲在线有权中止对用户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小闲在线采取中止措施应当通知用户并告知中止期间,中止期间应该是合理的,中止期间届满小闲在线应当及时恢复对用户的服务。
3.4 小闲在线根据本条约定中止或终止对用户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的,小闲在线应负举证责任。
4.用户信息保护
4.1 小闲在线要求用户提供与其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资料时,应当事先以明确而易见的方式向用户公开其隐私权保护政策和个人信息利用政策,并采取必要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资料的安全。
4.2未经用户许可小闲在线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公开或共享用户注册资料中的姓名、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个人身份信息,但下列情况除外:
4.2.1 用户或用户监护人授权小闲在线披露的;
4.2.2 有关法律要求小闲在线披露的;
4.2.3 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基于法定程序要求小闲在线提供的;
4.2.4 小闲在线为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而向用户提起诉讼或者仲裁时;
4.2.5 应用户监护人的合法要求而提供用户个人身份信息时。
第四部分主要条款
1. 权利的许可
1.1用户可在许可生效的时间内将网络游戏户端软件安装在自己使用的联网计算机上,并以客户端软件指定的方式运行本“网络游戏”的一份副本。其他任何形式的未经许可的安装、使用、访问、显示、运行以及转让,都将被视为对协议的违反。
1.2依本协议规定,著作权人及运营商许可用户可以通过官方网站许可的方式获取仅授权本产品的客户端软件在一台计算机上使用。产品可以载入个人电脑或永久存取装置的方式使用。本产品可由一部个人电脑移转到另一部个人电脑使用,但不得同时存在于两部电脑中。依本协议约定移转给他人时,使用者载入个人电脑的部分应予以删除,不得留存使用。
2. 账号的维护
2.1 账号责任
2.1.1若用户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或所提供的资料已变更而未更新或有任何误导之嫌导致小闲在线无法为用户提供或进一步提供服务,小闲在线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
2.1.2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小闲在线无义务审核是否用户本人使用该组账号及密码,仅审核账号及密码是否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一致,只要任何人输入的账号及密码与数据库中保存的一致,即可凭借该组账号及密码登陆游戏,所以即使用户认为其所有的账号登陆游戏的行为并非其本人所为,小闲在线将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任何责任。
2.2 禁止转让
网络游戏的用户账号的使用权属于最先注册人,任何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买卖、赠与、互易、租赁、继承等)用户账号或密码。如果小闲在线发现使用者并非账号最先注册人,小闲在线可以不经通知该账户使用人而直接回收该账号,同时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用户违反本条款规定而遭致的任何损失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2.3 账号更新
小闲在线在为用户提供相关服务的前提是用户能表明用户是账号的使用权人,这必须用户提供经小闲在线认可有效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历史密码等),如果用户没有牢记自己填写的注册资料及相关历史信息或未及时更新相关注册资料,用户的相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密码找回等)将得不到解决,用户应当自行承担相应损失。
3. 行为的禁止
3.1 禁止用户进行以下侵害本网络游戏公平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1.1 利用反向工程、编译或反向编译、反汇编等技术手段制作软件对游戏进行分析、修改、攻击,最终达到作弊的目的;
3.1.2 使用任何外挂程序或游戏修改程序(本协议所称“外挂程序”是指独立于游戏软件之外的,能够在游戏运行的同时影响游戏操作的所有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模拟键盘鼠标操作、改变操作环境、修改数据等一切类型。如国家有管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外挂定义与本协议有冲突,则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准),对本网络游戏软件进行还原工程、编译、译码或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修改本软件所使用的任何专有通讯协议、对动态随机存取内存(RAM)中资料进行修改或锁定;
3.1.3 使用异常的方法登录游戏、使用网络加速器等外挂软件或机器人程式等恶意破坏服务设施、扰乱正常服务秩序的行为;
3.1.4 制作、传播或使用外挂、封包、加速软件,及其它各种作弊程序,或组织、教唆他人使用此类软件程序,或销售此类软件程序而为私人或组织谋取经济利益;
3.1.5 使用任何方式或方法,试图攻击提供游戏服务的相关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以及其他设备,以达到非法获得或修改未经授权的数据资料、影响正常游戏服务,以及其他危害性目的的任何行为;
3.1.6 利用网络游戏系统可能存在的技术缺陷或漏洞而以各种形式为自己及他人牟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游戏中的虚拟物品等);
3.1.7进行任何破坏《5pk传奇》公平性或者其他影响游戏正常秩序的行为,如主动或被动刷分、主动或被动获取不正当利益、合伙作弊、使用游戏外挂或者其他的作弊软件、利用BUG(又叫“漏洞”或者“缺陷”)来获得不正当的非法利益,或者利用互联网或其他方式将游戏外挂、作弊软件、BUG公之于众。
3.2 禁止用户进行以下侵害本网络游戏合规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2.1 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3.2.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3.2.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2.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的;
3.2.5 宣扬邪教、迷信的;
3.2.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3.2.7 宣扬淫秽、色情、赌博、非法彩票、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3.2.8 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3.2.9 违背社会公德的;
3.2.10 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3 禁止用户进行以下侵害本网络游戏安全性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3.1 以任何形式违反网络游戏管理规则或诚实信用原则,直接或间接采取组织、教唆、窃取、占有、使用、捡取、购买、转卖等手段侵犯任何第三方拥有使用权的账号、角色、虚拟货币、虚拟物品、虚拟道具等权益;
3.3.2 以任何积极或消极的形式协助他人侵犯第三方权益的;
3.4 禁止用户利用网络游戏进行与游戏无关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4.1 为任何非法目的及与小闲在线提供服务或产品未有直接关系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包括但不限于买卖账号、角色、虚拟货币、虚拟道具、虚拟物品,宣传赌博、非法彩票等;
3.4.2 未经小闲在线授权访问或试图访问和网络游戏及小闲在线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相关的任何帐户、计算机或网络;
3.4.3 未经小闲在线授权利用网络游戏及小闲在线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以任何方式收集任何其它用户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的个人身份信息和通讯信息;
3.4.4 下载、安装或使用未经小闲在线授权开发并正式发布的其它任何由网络游戏衍生的软件;
3.4.5 接收或下载由其他网络游戏用户传输的用户所知道或应当知道不能以此方式合法传播的任何材料;
3.4.6 利用网络游戏及小闲在线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方式传输含有计算机病毒、破坏性程序的文件或其他任何可能对他人计算机或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软件或程序;
3.4.7 利用网络游戏及小闲在线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3.4.8 利用网络游戏及小闲在线提供的相关网络服务进行任何不利于小闲在线的行为;
3.4.9 就小闲在线及合作商业伙伴的服务、产品、业务咨询应采取相应机构提供的沟通渠道,在公众场合发布有关小闲在线及相关服务的负面宣传。
3.5 禁止用户进行以下侵害本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3.5.1复制、翻拷、传播和在网络上陈列本产品的程序、使用手册和其它图文音像资料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3.5.2 公开展示和播放本产品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3.5.3 出租本产品于他人。
3.5.4 对本产品的程序、图像、动画和音乐进行还原、反编译、反汇编、剪辑、翻译和改编等任何修改行为。
3.5.5 修改或遮盖本产品程序、图像、动画、包装和手册等内容上的产品名称、公司标志、版权信息等内容。
3.5.6 用户不得对本网络游戏进行反向工程(ReverseEngineering)、反向编译(Decompile)或反汇编(Disassemble)等任何技术性的与合理使用游戏无关的行为。
3.5.7 以本产品作为营业使用;
3.5.8其它违反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和相关法规的行为。
4.信息的搜集
4.1 用户同意在小闲在线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网络服务,且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小闲在线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的情况下,允许小闲在线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信息提供给该第三方。
4.2 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小闲在线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技术分析并对已进行分析、整理后的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尽管小闲在线对用户的隐私权保护做了极大的努力,但是仍然不能保证现有的安全技术措施使用户的技术信息等不受任何形式的损失。
4.3 用户理解并同意,小闲在线有权利向用户搜集必要的数据,以了解用户需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5. 信息的发送
5.1 鉴于双方协议关系的达成,用户同意小闲在线有权自主决定定期或不定期的向用户的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任何已知的信息媒介发送小闲在线判断为对向用户进一步提供服务有积极影响的信息。
5.2 小闲在线的服务或产品上可能刊登商业广告、或其它活动促销的广告。这些内容系广告商或商品服务提供者所为,小闲在线仅提供刊登内容的媒介。用户通过小闲在线或其所链接的网站所购买的服务或商品,其交易行为仅存于用户与该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之间,与小闲在线无关,小闲在线不承担用户与该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之间所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
6. 变更与终止
6.1 用户在接受小闲在线服务时实施不正当行为的,小闲在线有权终止对用户提供服务,该不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违法、违反公序良俗、侵犯小闲在线或任何第三方之权益等。
6.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小闲在线有权停止或中断网络游戏,并且不向任何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6.2.1 对于小闲在线的网络设备进行必要的保养及施工;
6.2.2其它合作厂商或相关电信业者网络系统软硬件设备的故障、失灵、或人为操作的疏失而全部或一部分中断、暂时无法使用、迟延或因他人侵入小闲在线系统篡改或伪造变造资料等,造成网络游戏的停止或中断者;
6.2.3 由于小闲在线所用的网络通信设备由于任何原因停止,无法提供服务时;
6.2.4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小闲在线无法提供网络游戏服务;
6.2.5 在根据用户使用游戏时间和/或道具作为收费项目的情况下,用户连续180天没有上线游戏(包括但不限于虽然上线游戏但只在免费期内游戏或未有消耗),则自第180天当天的24时起,小闲在线有权采取措施取消该用户至最后一次游戏当日止账号上剩余的游戏时间和价值,被取消的游戏时间和价值将不予任何补偿。但如果用户在小闲在线取消上述游戏时间之日起的1个月内向其用户账号充值人民币30元以上,则该账号除拥有按照小闲在线业务公告规定等同于该面额的相应之游戏时间和价值外,小闲在线将另外赠送和上述取消措施中该用户被取消的游戏时间相等额的游戏时间或价值。
6.2.6 用户连续360天没有上线游戏,则自第360天当天的24时起,小闲在线有权采取措施删除该用户账号在游戏数据库中的任何纪录(包括但不限于注册信息、角色信息、等级物品信息等)。
6.2.7 在以用户购买虚拟道具的使用权或者以接受其他增值服务作为收费项目的情况下,如超出该虚拟道具的有效使用期限或增值服务的有效服务期限(不管用户是否已经实际使用或者享受服务),或者超出有效使用或服务次数,小闲在线均有权采取措施取消用户对上述虚拟道具的使用权或者取消继续提供增值服务。上述虚拟道具的使用权以及增值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均由小闲在线在其相关网站上颁布,用户有义务在选择前仔细阅读并确认理解,一旦用户选择购买相关虚拟道具使用权或者接受相关服务,则表明用户已经充分理解上述虚拟道具使用权或者相关增值服务的具体收费标准,并接受其价格。
特别的,用户在此同意,任何标注为“永久性”、“长期性”“持续性”使用等类似描述的虚拟道具及其服务,其使用期限不得被理解、解释、推理为永远不会停止,应当被理解为其到期期限为小闲在线宣布停止网络游戏的运营之日,小闲在线将没有任何义务再继续提高任何后续相关服务,用户亦没有任何权利要求小闲在线继续提高该道具或服务或要求小闲在线以任何形式补偿、赔偿相关服务或道具。
6.2.8 收费项目的改变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用户不得因为收费项目的改变而要求终止本协议。在小闲在线收费项目发生改变后,用户按照一种项目预先支付但尚未消费完毕的金额,小闲在线有权提供转换方式将上述金额转换成相应能够支付其他收费项目的金额,而用户不能因此而要求终止本协议或返还上述尚未消费完毕的金额。例如小闲在线原来采取根据用户使用游戏时间作为收费项目,而用户已经预先支付人民币35元购买120小时游戏时间,在用户实际使用60小时后,小闲在线改变收费项目为购买虚拟道具的使用权或者以接受其他增值服务,则小闲在线有权将剩余60小时所对应的对价人民币17.5元转换为能够购买相应金额的虚拟道具的使用权或者以接受其他增值服务的金额,用户对此无异议。
6.3 任何时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正在注册账号或已经在游戏中运行等),如小闲在线发现用户在游戏中注册或使用的账号、角色、行会等一切自定义名称与其他用户相同而导致无法识别,小闲在线有权要求用户修改上述名称,如用户在小闲在线要求的时限内未予修改,则小闲在线有权在用户自定义的名称后加注识别符号予以区别以确保游戏正常运行(例如用户希望或正在使用的角色名称为“潇洒”,但在同一组服务器中同样存在另外一个用户角色名为“潇洒”,则在用户不愿意修改名称的情况下,小闲在线有权不经用户同意的情况在用户名称后加注识别符号后成为“潇洒1”、“潇洒2”等),用户保证无条件同意上述修改。
6.4 用户了解并同意,网络游戏作为一款网络游戏,必然有全面终止运营的情况发生,小闲在线在发生以下情况下会终止运营网络游戏(1)应政府机关的命令终止运营;(2)游戏软件本身的技术问题导致无法继续运营;(3)小闲在线决定停止运营。不管由于任何原因终止运营,小闲在线均会提前60日通知用户,用户应依照小闲在线指示采取相应措施自行处理游戏账号(包括注销或停止使用该账号)、游戏内虚拟物品等相关事宜。用户不得以任何原因要求小闲在线不得全面终止运营。